关于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破坏巴中营商环境的投诉

信件编号: 20210419144636710 来信时间: 2021-05-05 14:36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范****
内容: 关于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破坏巴中营商环境的投诉 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被投诉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8192128185 。 投诉事项: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拒不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破坏巴中营商环境。 2019年12月,受公司委托,按照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号:scby-bz-zc-2019609)(附件1),参与了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遵循招标规则,我公司中标巴中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抽查检验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给我司颁发了《成交通知书》(标源中标(2019)第552-2号)(附件2)。公司工作人员分别于2020年元月、7月、11月、2021年元月等多次对接贵局安全抽检检测科许科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左科长、总经济市刘新奎,均未能签订上述中标项目合作协议,中标项目未能实施。我公司参与招标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也因未完成项目而不能退回,公司为参与招标而付出的旅差、印务等费用也将付诸东流,按照公司绩效管理规定,这些款项已在我2020年的工资中扣除。    2021年4月13日,我又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多次向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方明恒汇报有关情况,恳请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履行合同,均未得到有效回应,具体表现为短信不回、电话不接。 投诉请求:1,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敦促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招标文件》(编号:scby-bz-zc-2019609)约定事项,全面完成巴中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抽查检验项目;2,对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嫌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项“不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规定追究责任,为巴中创建“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扫清障碍。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贵局处理情况,保留向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投诉的权利。   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2021年5月5日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1-05-08 15:4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关于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拒不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破坏巴中营商环境留言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信函反映招标项目属实201912月中旬该项目招标结束,201912月底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被迫停止该项目实施目前,因年度预算调整,该项目暂实施。

针对该问题,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多次专题研究具体事宜请与巴中市市场监管局沟通对接。衷心感谢您及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58   

主办单位:巴中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网站地图
电话:0827-5233962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74号4楼
蜀ICP备20000531号-2 川公网安备51190202000178号网站标识码:51190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