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2020-06-15 18:21 来源: 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作者: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20〕16号)于2020年6月1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要求,现将本部门2020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和大数据应用、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承担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工作,推进全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清理、审核、动态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三)指导、监督全市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和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运行工作以及行政审批业务工作,监督行政效能及其投诉、举报办理情况。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四)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行政效能、大数据相关平台的建设及应用。

(五)负责政府投资的大数据项目的审核、监督和验收,推进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进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和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监督管理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和大数据应用、管理的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七)承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互联网+暨智慧巴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机制。规范公共服务和要素保障单位服务过程评价,进一步完善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好差评”机制,到2020年12月底,建立标准统一制定、数据统一汇聚、评价统一管理的 “好差评”体系,确保“差评”回复率100%、回访率100%。全面落实国家、省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部署,实现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好差评”有机融合。

(二)推进企业设立“011”工程。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系统智能审批,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确保企业设立登记零跑路、1次办结、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提升工程项目审批效率。实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限时审批。全面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实行数字化联合审图、施工图审查无纸化申报和网上审查。探索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分级管理,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

(四)加强要素供给保障。积极推动各类优惠金融政策落实见效,督促推进银政战略合作协议落地,全年力争实现投放500亿元,用活用好“巴山优才计划”,探索“岗编适度分离”制度,促进引进人才更好服务民营企业,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继续降低企业融资、用能、用工、物流成本。

(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联合监管、联合奖惩,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全流程整合和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100%覆盖,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0%覆盖。

(六)推进区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动各区县80%以上的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使,理顺行政审批管理体制,真正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真正实现群众办事少跑路。

(七)推进市县乡村四级一体审批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建设使用,推进市县乡村四级一体审批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实现“村民办事不出村、城镇居民办事不出社区”。

(八)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动态管理证明事项清单,大力优化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实现300个事项“零材料提交”办理,90%的事项 “全程网办”。

(九)规范管理“网上中介超市”。大力规范涉审中介服务,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区域评估”,继续升级完善巴中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各项功能,推动平台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整合。

(十)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推动出台《加快推进“智慧巴中”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加快编制《巴中市“十四五”大数据发展规划》,为大数据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政策支持。

(十一)加快整合数据共享。启动基础数据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三大共享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各部门信息系统,打通各条块数据壁垒,依托数据可视化进行科学决策。

(十二)推动数据经济产业化。加快培育大数据运营商,推动成立大数据运营公司,作为“智慧巴中”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和运营主体,加快实现资源数据化、数据产业化发展要求。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8人,供给车辆1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8万元、教育支出1.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万元。(数据与附件1保持一致)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96.5万元,比2019年增加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5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数据与附件1-1保持一致)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96.5万元,比2019年增加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6万元,占总支出72%,项目支出83.9万元,占总支出28.3%。(数据与附件1-2保持一致)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6.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2.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工作人员三名产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新增优化营商环境和大数据管理职能工作经费支出。(数据与附件2保持一致)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8万元、教育支出1.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万元。(数据与附件2保持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5元,比2019年增加82.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工作人员三名产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新增优化营商环境和大数据管理职能工作经费支出。(数据与附件3保持一致)

(一)基本支出212.6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59.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2.1万元、津贴补贴39.6万元、奖金4.3万元、绩效工资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养老保险1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万元、住房公积金13.8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52.6万元,其中:办公费29.2万元,工会经费2.3万元,福利费1.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差旅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7.7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2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数据与附件3-1保持一致)

(二)项目支出83.9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培训、公务接待、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电子监察平台运行维护费、政务服务督导培训费、优化营商环境和发展大数据等支出。(数据与附件3-2保持一致)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8万元,比2018年预算总额减少0.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0.8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20%,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接待工作较为规范,接待安排无较大增涨和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13.23%,主要原因是2019年4月我局新划转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8万元(该项目全年经费预算为8万元),故较上年度预算增加13.23%。(数据与附件3-3保持一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数据与附件4保持一致)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数据与附件5保持一致)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数据与附件6、附件7保持一致)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09.58万元。现有公用用车1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3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55万元。(数据与附件8、附件9保持一致)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9.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