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特别报道|筑牢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石

发布日期:2021-04-15 08:39信息来源:正义网 【字体: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特别报道

  筑牢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石

  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捍卫国家安全人民利益

  报复社会致3死11伤,浙江宁波持刀驾车伤人案凶手被判死刑;称“我不高兴全山东吃不到好海肠”的黑老大落网;杨卫国等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获刑……国家安全是百姓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石,在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让我们聚焦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一起聊聊国家安全那些事儿。

  不枉不纵,守住最“稳”的幸福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始终是头等大事,检察机关特别是重罪检察部门,处于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斗争的前沿,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是新时代重罪检察的重要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表示,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入推进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间谍斗争,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积极防范化解政治领域重大风险。

  2021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也提到,检察机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坚决贯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支持新疆等地依法防治暴恐犯罪,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5.7万人,核准追诉“南医大女生被害案”等35起陈年命案。突出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35万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21.2万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检察机关交出三年“成绩单”:2018年以来,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4.9万人,起诉23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4万人,是前三年的11.9倍。对未以涉黑涉恶移送起诉的,依法认定5732件,占起诉数的15.9%;以涉黑涉恶移送,依法不认定2.1万件,占受理数的36.3%。坚持除恶务尽,起诉“保护伞”2987人。

  这其中就包括曾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的山西文水前首富李增虎涉黑案。2020年10月,吕梁市中级法院对李增虎等84人重大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李增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6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名被告人因严重疾病对其中止审理,1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其余8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财产刑。为降低企业停产给当地造成的影响,检察机关在受理案件的第二天,即向当地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积极稳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托管工作,稳住了8000余人就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坚决避免指标化办案、配合式司法,严把涉黑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这样表示。

  挖虫补漏,护航金融网络安全

  当前,各类金融犯罪特别是涉众型金融犯罪仍处于高发多发态势。

  最高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4.1万余人,其中,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2.5万余人。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时,坚持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工作始终,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追缴涉案财物、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反洗钱是切断各类犯罪活动资金流转渠道的重要手段。2020年以来,检察机关建立了“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在办理洗钱罪七类上游犯罪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涉嫌洗钱罪,深挖犯罪线索,加大追捕追诉与各类上游犯罪相关的洗钱犯罪力度。日前,最高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6个洗钱罪典型案例。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说,发布典型案例,就是为了通过提炼这些案例在指控证明思路、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亮点,以更加生动具体的方式指导办案实践。《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实施后,“自洗钱”行为也构成洗钱罪,对洗钱犯罪形成了更加严密的刑事法网。

  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2019年,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最高检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三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监管、源头防控。目前,山西、辽宁、安徽、河南等12个省级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发了强化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检察建议。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中介机构参与财务造假问题,上海市检察院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发检察建议,最高检当面送达检察建议并研究落实措施。同时,最高检还注重风险警示,通过“金融检察微课堂”以案释法,及时向社会公众揭露常见、新型金融犯罪手段,防患于未然。

  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犯罪大量向网络空间迁移扩张,特别是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和赌博(包括开设赌场罪)犯罪持续高发蔓延,约占电信网络犯罪总量的65%,成为当前的主要网络犯罪。

  面对严峻复杂的网络犯罪形势,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防范网络犯罪,2020年共起诉电信网络犯罪14.2万人,同比上升47.9%。在加强网络犯罪检察顶层设计方面,最高检成立研究指导组,将惩治网络犯罪作为战略性、长期性、系统性的任务谋划部署。而针对备受关注的网络诽谤问题,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立案侦查,推动刑事自诉案件转为公诉,向社会传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

  不仅如此,最高检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六号检察建议”,围绕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整治、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提出治理建议。北京、江西等地结合司法办案,围绕网络涉毒品音视频、网络传销等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起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公益诉讼,及时回应社会新期待

  万峰湖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三省(区)结合部,是“珠三角”经济区的重要水源。长期以来,因湖内网箱养鱼无序发展,水体富营养化日趋严重,享有“万峰之湖、西南之最、山水画卷”美誉的万峰湖“病了”。

  2019年11月,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在黔西南州调研过程中发现了万峰湖生态环境受损案件线索。同年12月,最高检决定对万峰湖流域跨省(区)生态环境受损问题立案调查。据悉,这是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历经一年的时间,“万峰湖专案”办理结案,“病了”的万峰湖逐渐健康起来。

  “万峰湖专案”是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一个缩影。2020年检察机关助力污染防治攻坚,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1万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8.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0.9%和21%。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记者了解到,针对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反映出的问题,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活动,共摸排线索2468件,立案17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96件,向法院提起诉讼152件。

  “河长+检察长”机制是检察机关探索加强河湖保护力度的制度创新。其中,云南省检察机关开展山、水、林、湖、河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而吉林省乾安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行政机关清除795亩外来入侵植物——黄花刺茄一案,则进行了办理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案件的有益探索。

  保护文化安全,同样是检察公益诉讼的着力点之一。文物和文化遗产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是国家的血脉和灵魂,2020年,检察机关明确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拓展重点予以推进,从保护古遗址、古墓葬、古文物、石窟寺、传统村落、优秀历史建筑等方面加大办案力度,并积极推动相关法律和制度完善。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治、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新期待,在聚焦服务保障大局中找准切入点,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生物安全、文化安全领域办案力度,为总体国家安全保障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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